见习记者 衣 鹏 上海报道
吕锋有自己的雕塑,那是在曾经的沈阳五里河体育场,中国男子足球首次冲入世界杯的预选赛主场。时任副领队的吕锋,和当时所有教练球员,被球迷捐钱铸成铜像,站在一座“V”形长城上。
但这座雕塑在三年前已经灰飞烟灭。
2010年2月2日,在距吕锋传出“失踪”已逾72小时后,传闻新任足球管理中心主任韦迪在上任首次全体足协员工会议中证实,“吕锋的确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
本报记者向足协新闻官求证获知,吕锋确已与足协、中超公司失去联系。彼时,吕锋已被南勇点将为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超公司”)第二任总经理。他的前任不明原因被迫辞职,吕锋从副总扶正。
相比三年前,与五里河体育场一起,被以“违章建筑”的名义由政府炸掉的雕塑,这次因中国足协前掌门人南勇被刑拘后,引发了更多的“真身”被逐一推倒的多米诺效应,不过这或许仅是中国足球多年乱像的冰山一角。
之前外界猜测吕锋失踪,与其曾身为“实德系”所控球队高管有关。但据本报记者调查,此事除与“实德系”有关外,也似乎与他过去3年多参与的中超商业开发有关。
吕锋此前在中国足坛经营近十年,早已是足坛“套中人”。这位中国第一代“足坛职业经理人”中的佼佼者,不得不与足球圈既有的体制利益捆绑一体。然而,随着2010年来足坛反腐行进更深,吕锋似乎正扮演“解套之人”。
“实德系”关键人?
吕锋曾多年前先后担任辽宁足球俱乐部副总经理、四川冠城总经理,他的失踪,使得“实德系”再现江湖。
所谓“实德系”,指由大连实德、四川冠城两家中超俱乐部和其他三家次级或第三级联赛俱乐部组成的由同一个股东所持股控制的俱乐部体系。这种关系在《国际足联章程》和中国足协相关条款中明文禁止。
吕锋曾于2005年至2006年任四川冠城俱乐部总经理,这是他“职业生涯”第一次位列正职。此前,吕由黑龙江省党办系统发迹,1990年代中期投身商海,尔后成为辽宁足球俱乐部副总经理,后因与投资方关系不良去职。
然而,由于四川冠城和大连实德同在中超联赛,“此间的多场比赛都广受议论”,一位当时的随队记者称,“由于冠城陷身保级战,当时的模式是,由大连实德向一支球队让球,而那支球队转而再让四川冠城。”
此外,有媒体报道指出,当时一些“实德系”相关比赛,与海外赌球盘口极其接近,其中实德与冠城之间的比赛更成为众矢之的。
因此,此前吕锋的失踪,媒体猜测与其“实德系”有关。
但据与吕在川期间密切接触的人士回忆:“吕锋没有多少控制权。”吕在冠城俱乐部期间,权限不大,吕曾在非公开场合表露,自己请客吃饭“花1000块也要上面批”。
上述人士透露,吕到冠城俱乐部任职,实受大连实德俱乐部董事长徐明钦点。
2006年,因大连大河与四川省体育局无法就中超资格转让费用达成一致,冠城俱乐部交割未果,就地解散。在足协与各联赛俱乐部出资人频频施压中,股权关系为人所知的“实德系”也淡出历史。
吕锋几乎没和熟人道别,黯然离开。
南勇的“门徒”?
迎候吕锋的是更好的位子,他却仍只能步步紧随他人的“提线”。
2006年,中超公司注册,16家俱乐部各持4%股权,其余由足协持有,南勇任董事长。与南勇在辽宁时期就熟识的吕锋任副总经理。
中超公司成立背后,历经了数年各方对联赛产权和经营权利的拉锯。2006赛季之前,两个赛季的联赛商务开发,均主要是足协下属企业福特宝公司(2009年改制)负责,早在2004年,多支球队出资人就激烈提出应按联赛章程成立中超公司,“因为联赛产权也由俱乐部和足协共有”。
方兴未艾,公司却迅速经历震荡。2006年年底,公司总经理瞿郁明突然辞职,外界议论声中,吕锋顶替成为总经理。
“其中过程事先俱乐部股东不知道。”一位当年上任的中超俱乐部总经理告诉本报记者,当时前往公司开会,看到吕锋以为是“副总”,经身边人提醒,方知人事更迭。
吕锋其后的得失作为,已被这种“失序的开始”划定范畴。“中超公司的经营团队,从来没有经过董事会设立绩效标准,进行年度考核。”一位中超俱乐部投资人指出。
有俱乐部高层向本报记者吐露,“这(公司)就是与俱乐部争利的平台。事实上,中超公司并无独立联赛规划部门,每年联赛赛程等事宜由足协联赛部制定,商务经营团队大多也源自福特宝公司。”
由于历年分红增长缓慢,多数俱乐部老板早已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搁置一旁。中超公司开股东会议,吕锋几乎见不到16家俱乐部的董事长。“南勇坐一旁,吕锋几乎不需要说话,代表各家俱乐部参会的往往是副总级别。”一位参会人士告诉本报。
年终例行的股东会议上,这些副总们会收到公司收入支出的总量和分红数值,这是球队出资人们忙活一整年联赛的账单。“没有报表附注,没有多余解释,要求会上签字后马上上交。”上述参会人士指出。
但这已经是公司股东们默认的规则。近几年,公司每年分红在200万-300万之间,虽然这只相当于一支球队打两三轮客场比赛的开支但这背后中超公司每年集中的商业资源,却令各家俱乐部几乎不得不放弃市场经营。
依据章程,中超公司有权对联赛整体市场开发资源进行有效支配,这反映在公司与联赛一级赞助商的商业谈判中,依据公司红利分配的原则,每年84%的红利由俱乐部分享,10%属于足协,其余6%用作公司日常开支。
但中超公司往往与联赛一级的赞助商签署排他性的赞助协议,即其余俱乐部球队,不能在球队一级的招商中,与其他同类商品赞助商进行合作。2006年之后,中超公司的合作伙伴同时涵盖汽车、啤酒、数码产品等热门广告主。
“由于联赛招商结束越来越晚,球队谁也不知道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许多谈妥的赞助,最后不得不让位于中超公司最后的决定。”上述投资人说。
事实上,南勇与中超公司关系密切,吕锋只是他的“门徒”。吕锋作为管理团队负责人,并无法为类似的制度安排负责,“签谁不签谁,吕锋并没有决定权,俱乐部股东知情不及时,知道后也只能默认”。
就在南勇被拘留后数日,有中超球队管理层向本报透露,即便在2009年卸下董事长职务后,南勇仍照例出席中超公司重要会议。
“领导在台上,什么决议通不过?”上述人士反问。事实上,据知情人士透露,吕锋本人甚至无法掌控中超公司的财费流动,“每年除俱乐部分红外,其余资金由足协负责分配”。
南勇案发前,中超公司中属于足协份额外的资金流向国家队,球队升降级引发公司股东变更程序缺失等情况已激起球队出资人不满。“这与吕锋无关,他也是在夹缝中生存。”前述投资人说。
然而,在吕锋失踪前两日,他仍在电话中对本报记者表示:“足协和中超公司是分开的。”
言辞间,吕好谈“公司治理”,充斥中超公司的种种运作规范。
“足坛职业经理人”
名义上掌管中超联赛经营的吕锋,堪称国内足坛第一职业经理人,围绕他的升迁背景,案情猜疑,已是职业化以来这一群体典型写照。由于联赛产权关系不清,真正善于经营的职业经理人,却难以适应这个“特别的市场”。
“俱乐部需要一些‘圈内人’,多是为了掌控球员交易和日常人心管理,乃至与足协的关系,商务开发并不是目标。”一位中超俱乐部股东告诉本报记者,而今的中超俱乐部,多半不对商业开发设限,倒是对足球“圈内人”的内控成为许多俱乐部老板的心病。
事实上,在中超公司和足协把控的经营资源外,能留给职业经理人们所做的商业空间已经不多,据公开统计,俱乐部每年营业收入中,球队冠名赞助约占49%,门票经营、赛场和队服广告经营占19%,电视转播权经营仅占1%。
而在英国足球超级联赛中,俱乐部的电视转播权出售约占收入的40 %。这其中,每支俱乐部都有权向地方电视台等转播机构出售区域性的转播权,这些都有赖于职业经理人对球队形象、衍生产品的打造。
一份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定稿的委托调研报告指出,“中超联赛在经营方面的最大问题,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这份报告承认了足协对联赛资产的所有权,在欧洲成熟的职业联赛中,足协主导规则制定,但并不是联赛“所有者”。
但调研报告仍认为,虽然中超公司已经成立,但由于负责总体规则制定的中超联赛委员会是中国足协的下属机构,不是相对独立的组织, 因此,联赛实质上还是由足协经营管理,从根本上违背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
“中国足协作为公益性民间社团,不应该管办不分离。”韦迪在2月2日举行的首次媒体见面会上称,“眼前还做不到,得需要一步一步完善。”